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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延?(金延惠)

赵金华

谈到齐山(1790-1854),传统的历史叙述往往把他与禁烟名臣林则徐对立起来,把他描绘成一个卖国失权的汉奸。这种认识,与清人的笔记、日记所呈现的他的另一个形象相去甚远。

萧启山50岁的陈康祺说“他的才华一下子超过了同龄人”(《郎毕》卷七)。这还是一般的理论,大概率来自于官场中的口口相传。按年龄稍大的金安庆的说法,齐山“朴实、节俭、勤劳,属于官员意见。但谈论刑名、钱名、捕名,却很少,也很私密。“故谓之治,窃风为掴。”(《春水窗》卷)这个真实多了。张是曾启山的同事和下属,对他的评价很高,称赞他“极有才华,对任何事情都很警觉,熟悉钱谷、罪犯的名字和官员的管理”。孙研究的书,把它记下来;扩展成员和儿童的纪律是严格的;该剧不假,一切得体,文笔朴实合法。”(《道贤官场现形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4页)与此同时,新疆大臣乃静更是力推齐山的“刑名、钱谷、战例、营制、兵法均为近代之一”。(《道贤官场现形记》第93页)评价无以复加。齐山去世后,宗重恩也感叹道:“和齐湘一样,我国几十年只有一个人,现在没有了,新疆也没有人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话是在之一次 *** 战争之后说的。

伊藤

在晚清学者的口中、著述中,齐山的才华首先体现在他对“钱谷”这个刑名的熟悉上。这并不奇怪,因为齐山是以刑官起家的,早年作为法律人的出色表现不仅为他赢得了名声,也为他后来的成名奠定了基础。

《清史列传》卷四十曰:“齐善生于嘉庆十一年荫下,为一外臣所用,分于刑部。十三年,补官。”祁山出身满族贵族。17岁时,她作为影子学生分发惩罚。她的职位被一位吴品外交部长取代。19岁,她正式成为一名官员。她的事业起点不高。当然,这种经历对于当时的贵族子弟来说,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比如乾隆年间,孙家干的儿子萧瑜尹恩是法务部尚书,而比齐山晚的怀塔布和荣禄分别被尹生授予法务部主事和工部主事。但是,官正刑司对新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知道,作为大清帝国更高司法衙门,刑部是“天下刑部之集大成者”,其专业化程度是六部之首。

想要在刑部站稳脚跟,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是不可想象的。好在齐山有着当时普通旗人子弟所不具备的坚韧好学的精神。据陈康琦《郎璧》记载:“戚生于刑部荫下,未逾冠时,被同部旧官所辱所恨。他拿精于此道当了三年的榜样。”(第七卷)所谓老科员,不知道是不是全是 *** ,但“春水窗”指的是老一辈 *** ,暗指当时衙门里满汉关系紧张。在清朝的刑部,满族官员在文化程度和职业素养上普遍不如汉族官员。因此,凭借父亲的祖先余音进入刑部的年轻的岐山得不到旧汉官员的尊重是合理的。没想到,这反而成了齐山进步的动力,正应了“知耻而后勇”的古话。但是,如何快速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经办水平呢?当时的刑部官员大多是边干边学,但以自学为主。齐珊选择了向下求教的 *** ,花了很多钱给自己找了一个高级私人导师。要知道,在清朝,这可是号称“与小官共天下”的。在中央一级,六部文书官以乡缘、血缘为纽带,世代学习榜样,担任公职,明显表现出职业化的特点,其专业水平毋庸置疑。齐珊能放低身段,虚心向下属求教,既选对了路,也体现了一个肯孩子的教学能力。“三年为例,驾轻就熟”,监狱管理专家,刚从烤箱里出来。

在随后的几年里,齐珊因为出色的业务能力迅速脱颖而出,事业就像搭上了一列快车。嘉庆十七年(1812年)晋升为博士。十八年,北京一等。1999年2月,他被任命为政治事务部副特使。同年10月,任河南省法官。那时候,齐山才二十五岁。时至今日,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很多还没有踏出校园的门槛,“小琪”已经跻身清朝省部级官员之列。

“小七”是嘉道年间官场对岐山的别称。标题的背后,是老派的傲慢和对来世的敬畏。说到齐山为官初期的政绩,史书记载简略,不可赘述。但我们还是可以借清人之言,领略这位杰出刑官的荣光与风光。如《道县宦文海录》中写道:“(岐山)在刑部时,有七秘书封钥,多年掌管秋考,故有‘白面龙画’之称。”(第154页)当时法务部有十八个清官司,每个司都由一个高级或专业的官员手印、书写,相当于主管今天的工作,而手印由满人持有。“手印,她封印的钥匙。是最值得骄傲的事,是旗帜人物。它总是绣着一个钱包,戴在腰间,以显示自己的不同。”(《清桂类注·爵秩类》)同时也可以看出齐善能力出众,极受信任。

当然,最能说明齐山业务能力优秀的,不是“与七家公司印钥匙”,而是“组织秋试”的经历。秋审制度是承载恩刑慎杀理念的国家司法大典,而司法部秋审司是直接负责秋审的机构,尤其是案件详审和起草的核心枢纽部门。秋审处的负责人叫“将军府”,成员约一至二人,二至三人,在刑部官员中地位更高。“天下十八省,京师五城,还有秦府,所有的要犯都通报给刑部。刑事司法18部有上百名军官,最重要的是秋审处。秋试有几十个人,但只有一两个人拿着节目。若是夫妇二人,必当机立断,通晓法纪,驳倒案件,能辨今昔,轻重相当,助大牧者,颂圣天子执天下之太平。”(何《福建兴泉永兵北路·东洲草堂墓志铭》卷十六,碑文)张说“综合治理”,就是一般的治理。祁山在这么重要的岗位上干了很多年,实际上主持了大清帝国死刑案件的复核。可见“才华突然超越同龄人”的评价并非空话。

齐善于办案的特点,似乎可以用“严”字来概括,从“白面龙画”的美誉就可见一斑。“包”的比喻,不过是形容齐山的精明和破案效率。所以之一个原因是齐山天赋高,业务能力突出。道光在入仕前曾称赞齐善“绝顶聪明”,这一点可以从《道贤入仕录》第118页得到佐证。其次,是由其司法和行政理念决定的。张说,祁山“扩籍,管教子女,意在严明。”当陈康祺告诉齐山他被任命为余佑时,他“连第二任总督都撤了。”再结合当时官场上评人“严不如齐山”(《清史列传》卷五十)的说法,一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古代官僚形象已经呼之欲出。这一方面反映了齐山的性格,似乎更接近古代的酷吏。但司法官员如果一味严格,难免不出错。嘉庆二十二年,河南按察使齐山因秋审之罪,被降职留任。所谓“失项”,是指排除枉法情形的轻罪重判。可见专家有时也会失败。

不过话说回来,正义才是更高境界。现实生活中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所以降职留用的处分,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一种敲打和提醒。此后两年,齐善继续着仕途的上升趋势,从按察使到巡抚,直到1825年道光升任两江总督,当时齐善三十六岁。

从一个刑警队队员转变为 *** 官员,在精明能干的齐山看来,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世事无常,官场更无常。事实是,爬得越高,摔得越重。齐山对此一定深有体会。

1840年11月29日,齐山作为钦差大臣抵达广州,奉皇帝之命“调查事件”,收拾林则徐在广东禁烟留下的“烂摊子”。可惜的是,齐山虽然一改前任林则徐的强硬,坚持和平,却未能妥善解决中英之争,导致战火重燃,并迫使其签署割让香港的“穿鼻之约”。消息传到北京,闫隆大怒,痛斥齐山“顾恩误国丧良心”,下令立即革职,关起来带到北京严加审问。所有财产,即查钱入官”。几个月后,王等高级法官凑在一起,起草了砍头的判决书,最后被皇帝释放,送到浙江军营赎罪。

在齐山的众多罪名中,香港私刻无疑是最严重的一项。毛海建认为:“祁山在广东谈判中的反对...依儒家及大清法律,齐山之罪无可非议。”(《中国的崩溃: *** 战争再研究》,三联书店,1995年,第218页)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市场上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如崇义《道县以来朝野杂记》中说,“文琪勤政善良,以应对外交失败,割港于英,为国人所诟病至今。事实上,他做了他被告知要做的事。虽然外人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但他被定罪后,就被送进了司寇的监狱。如果大臣冒犯了他,就会从礼仪上发专门的信息,这是刑部官员力所不及的。齐交出亲笔信时,用一个黄色折叠盒扣上,上面全是玄宗写的。审判大臣知道一定有皇帝的诏书,不敢看,但还是命原配的人拿回去交给nave保管。虽然照常被定罪,但还是被释放,降为保镖,成为叶尔羌族的副部长。盖玄宗对此事感到内疚。当时刚谈判的时候,对国外的情况不太了解。就算让别人做,也没见有成功的。”(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6页)

未能退夷,战夷,辱国,仅此而已,齐山不经审判就成了罪人。而“刑部尚书”齐山,处于“全国人民都想杀他”的不利地位,仍不忘据理力争。特别是注意到白牙空的证明不等于文字,于是提交了皇帝的亲笔信作为奥运辅助,他作为法律人的证据意识由此清晰可见。好在皇帝仁慈,没有伤害杀手,反而心慈手软。再看一年后祁山复职时道光帝颁布的圣旨:“祁山等人革职处分。因为他们认为之前处理不当,我一直对别人一无所知,以至于失了师,失了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我不得不低头自责,深深后悔。我怎么能责怪自己的工作,原谅自己呢?”(《清人列传》卷四十)今读者可鉴功过。

几年后,重回江陈巡抚行列的齐山,又因滥杀无辜惹上了麻烦。《清史列传》记载:“熙宁河北在范、惠年间被劫时,对甘、梁、苏造成极大伤害。”曾任陕甘总督、青海事务大臣的齐山,再次展现了他作为一个称职大臣的高效和铁腕。他亲自率军把居住在蓝海地区的永沙畈、野畈、黑城萨拉的土匪一网打尽。当时创造了一个崇高的地方,所有人都投降了。不料地方和中央官员弹劾齐山,杀害梁,刑讯逼供。刚即位的咸丰帝命令正白旗汉军统帅撒英阿在刑部三官的陪同下前往西宁查办此案。经过一番调查,调查组一方面确认齐山被打压“并非无因”,另一方面指出齐山在被打压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肆意惩罚”的行为,从而证明之前的弹劾并非由空引起。于是,齐山被免职,被逮捕,十年前的一幕再次上演。

作为岐山和满洲公爵的高官,对他的审判注定是高规格的,不同寻常的,三个法务部的联合审判是不够的,有大学士、军机大臣等朝廷官员的参与。咸丰元年(1851年)八月十二日,礼部右侍郎兼刑部右侍郎曾国藩在信中写道:“致刑部...现在齐山一案的审理时间很紧。”当齐山被关押在刑部大牢接受审判时,作为负责此案的主要人员之一的曾国藩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案件的难点不仅在于被告人的特殊身份,还在于被告人拒不认罪。“提问时不接受”,而且“争论不休”,甚至直接质问主审官:“凡子所作所为违法,为何不打压?”辞职了,简直比唐上官还要硬气。当然,作为被告的齐山也不是一味的打游戏。他还巧妙地利用与政敌的关系为自己辩护。齐山和林则徐,当时官场上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同病相怜。齐山引林则徐堵反对派之口:“众人推林,林谷寿问抑扇者。”(《吴汝纶全集》第四卷,黄山书局,2002年,第378页)他写了一封千余字的信,说是被阿Sa陷害的,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在法庭上,公众也指责撒贡玩了它."(《曾年表》之一卷)

值得一提的是,曾国藩的挚友、刑部前外交部长、军机邵代表检方提交了19条措辞严厉的意见,直指齐山滥杀无辜。齐山甚至能够“不屈不挠”,甚至要求在课堂上与邵辩论:“公问之,多不研究狱词。但邵云传话给源委,大众要求离开,于是邵云来了。”(《吴汝纶全集》第4卷,第378页)他虽然是被告,但依然狂妄自大,在他眼里是监狱管理的门外汉。只有邵的意见值得一驳。但班中诸侯多持讲和立场,两代狱主的“强强对抗”未能上演,而案件则在模棱两可中拖了很久才得出结果。皇帝下了最后的指示:齐山调兵剿洗永沙范,不得而知,是“谬论”。关键是他没有提前向皇帝要命,“尤其是他专权”,惩罚是少不了的。“他把它送到吉林去赎罪”。在曾国藩看来,齐山杀人案主要是政治纷争和官情使然,是“实实在在的冤狱”。

那么,这两起针对齐山的大案是冤狱吗?目前这个问题恐怕只能众说纷纭。但如果能摆脱“大历史”的粗糙叙事框架,多关注历史细节和个人命运,相信会对齐山这个历史人物有更深入的了解。无论如何,两次入狱的经历,对这个曾经的法律人来说,绝对是一种讽刺,或许可以解释晚清官场的曲折和技术理性的不足,以适应世情。

编辑:钟源

校对:蒙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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