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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尔维斯特里(德希利奥为什么去尤文)

沈默源

众所周知,在英法百年战争进行到后期的时候,法国出现了一位女英雄圣女贞德(1412-1431),她的出现扭转了法国的战局。后来,她被英军俘虏并受到审讯。问她名字时,她回答说:“随父姓,我叫圣女贞德;跟我妈姓,我叫让·罗梅特。”

在当时的欧洲,这样的命名现象并不奇怪。事实上,在琼居住的村子里,大多数女孩都随母姓。不仅如此,在西欧中世纪的鼎盛时期,大约十分之一的人随母姓。为什么在父权制森严、女性地位低下的中世纪欧洲,随母姓现象盛行?这种现象背后有哪些因素?我们得从当时西欧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寻找线索。

圣女贞德受审的场景

一股逆流:随着母姓现象的出现

直到公元10世纪,父系姓氏继承在西欧社会一直占主导地位。意大利 *** 中有8万多条随父姓的记录,西班牙、法国北部、德国有近万条随父姓的记录。相比之下,采用母姓的记载屈指可数。

时间到了中世纪,西欧社会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趋势。从10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欧关于母亲姓氏的记载激增,11世纪达到顶峰。公元11世纪,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的女性随姓比例均超过总人口的8%。这种现象最普遍的地区是法国南部:从10世纪到12世纪,随母姓的人占那里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达到9%、12%和10%。在11世纪,随母姓已经成为社会习俗的一部分。

一个典型的现象是,当人们有文件需要公证时,只需要告诉抄写员父母一方的名字。全名为“Petrus filius Silvestri”的人可以简单地跟随父亲的姓氏,将自己的名字记录为“Pethrus Silvestri”;偶尔,他也可以采用母亲的名字,记下为“Petrus de Silvestro”。在公约的记载中,很多人直接采用母亲的姓氏。比如“Azo filius Formose”就采用了母亲的姓氏,将自己的名字记录为“Azo de Formosa”。男女都可以用父母一方的名字作为身份的标志,即使他们的父母已经去世。这种 *** 在当时的西欧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

在8-12世纪,西欧女性姓氏的比例每隔25年就会发生变化(资料来源:苏珊·莫沙尔·斯图阿德(Susan Moshar Stuard)主编,《中世纪社会中的女性》,宾夕法尼亚大学,1976年)。

那么,为什么在10-13世纪,西欧社会会出现这种违背男权传统的现象呢?我们可以从宗教、社会观念、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以及战争的影响等多方面看到它的端倪。

掩盖“罪”:神父私生子随母姓的现象

首先看看教堂。那时,西欧教会的纪律已经显示出“腐败”的迹象。8世纪以后,各教会的神职经常被随意买卖,腐败和享乐盛行。神职人员秘密结婚,包养小妾,产生大量私生子。但毕竟神父的私生子是违反教会规定的产物。所以,不能从父亲那里得到官名子的私生子,只能求助于母亲的家庭。

这种现象在意大利中部,罗马和托斯卡纳周围尤为普遍。公元790年的一份遗嘱列出了圣文森佐·阿尔博尔·沃尔图诺修道院11名家仆的名字,其中许多人来自牧师家庭。在这份遗嘱中,至少有四个人采用了母亲的姓氏来确认自己的身份(例如“特西亚,我们自由妇女霍·诺贾的女儿”的表述)。此外,在1109年的《卡普亚 *** 》中,“本笃之子,祭司”采用了母亲的姓氏,被称为“盖塔之子”。108年,在《那不勒斯 *** 》中,“塞尔吉乌斯神父的女儿”法尔萨纳也采用了她母亲的姓氏,被称为“德·马洛奇亚”。而佛罗伦萨主教雷吉·博尔德的儿子雨果在1059年的 *** 中采用了母亲的姓氏,自称“米努塔之子”。可以说,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教士的子女随母姓基本上已经成为宗教界的惯例。

事实上,由于基督教的宗教特性,神职人员至少需要维持表面上贫穷的形象。因此,在宗教婚姻中,妻子往往掌管经济大权,在家庭中地位很高。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神父的子女随母姓扫清了道路。1960年,在韦尔切利,主教命令已婚牧师抛弃他们的妻子。然而,他们反驳说:“没有我们的妻子,我们只会一辈子光着身子,饿着肚子。”1970年,当维罗纳主教拉瑟留斯(Ratherius of Verona)试图在下属神职人员中强制推行独身主义时,他发现:“几乎所有人的借口都是‘这不可能,因为那样会让我们陷入贫困’。”

经济:贵族女性的土地和财富传承。

当我们进一步研究保留下来的特许状时,可以发现在西欧广大地区,随母姓的现象与教会关系最密切的不是教会,而是贵族和骑士。这一时期,贵族妇女土地继承权的确立和经济地位的迅速提升,成为10-13世纪西欧母系姓氏记录迅速增加的重要诱因。

在中世纪的西班牙,卡斯蒂利亚皇帝阿方斯七世(皇帝,1126-1157年)经常自称为“乌拉卡之子”,“乌拉卡”是国王母亲的姓氏。阿尔方斯·维尔皇帝的母亲是阿尔方斯六世土地和财产的继承人,皇帝的辽阔疆域主要来自于他的母系家族,而不是他的父系勃艮第的雷蒙。和当时很多贵族的儿子一样,阿尔方斯·维尔骄傲地自称随母姓,只因为他所有的财产都来自母亲。同样,在法国南部,玛丽(Beam子爵夫人)继承了哥哥加斯东五世的王位,但这一行为遭到下属臣民的 *** ,他们迫使玛丽让位给自己的一个儿子。那个儿子(加斯顿六世)在官方 *** 中被称为“玛丽之子”,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领土是从他的母亲玛丽那里继承的。

那么,为什么这些高贵的母亲可以拥有那么多的土地和财产留给她们的孩子呢?在父权制森严的中世纪社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家族财产继承的方式。在加泰罗尼亚和法国南部,从10世纪开始,女性就被广泛允许继承遗产。这时,西欧还创造了一种继承方式——有限继承制。有限继承制不同于传统的长子继承主要财产的继承模式。作为父母,贵族可以根据子女的才能自由选择一个儿子作为继承人。到10世纪时,德国相当大比例的土地所有者是女性,约占总数的18%。在10世纪的西班牙,女性占土地所有者的17%。在法国南部,从9世纪到11世纪,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在10%左右。可以看出,950年后,女性成为土地所有者比例上升的时期,与母姓现象爆发的时间大致同步。

在这一时期,妇女通过土地和财产继承大大提高经济地位的最著名的例子是阿基坦的埃莉诺(1121-1204),她是中世纪最富有的妇女之一。埃莉诺,出生于12世纪,作为当时阿基坦公爵的长女,在年仅14岁时通过有限继承继承了法国更大最富的省份阿基坦公国,成为欧洲最抢手的婚姻伴侣之一。后来,埃莉诺通过与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和诺曼底公爵的两次婚姻,成功地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女性之一。埃莉诺死后把她的财产和封地留给了她的长子理查德·狮子心。于是,在中世纪的历史上,理查德自然有了另一个名字——“埃莉诺之子”。和埃莉诺的财富一样,她的名字在欧洲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而这一切的源头,就是她所继承的土地。

阿基坦的埃莉诺

战争助推:“垂帘听政”之母

女性土地继承权的确立只是导致贵族阶级随母姓趋势的诱因之一。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西欧是一个战争不断的世界。贵族男性热情地加入十字军在东方世界作战,他们经常把自己的封地留给家里的女性管理。这个传统其实在中世纪早期就有了。早在8世纪,德国士兵里弗·维努斯(Riv Vinouse)在与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作战期间,就把自己的土地和财产留给了妻子打理。

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随着 *** 的如火如荼,由贵族女性代为管理封地的现象更加普遍。从1060年到1080年,在法国北部的旺多莫斯,赫森迪斯女士全权掌管她的家庭财富,因为她的丈夫作为十字军的一员去了耶路撒冷。在一些附属骑士的陪同下,Hessendis夫人去找Marmoutier的住持,亲自请求他确认她对丈夫封地的权利。再比如 *** 期间,在法国南部的奥什,贵族雷蒙多·多纳特的两个儿子参加了 *** 。在他们离开之前,他们把土地抵押给了他们的姐姐萨乌拉。于是索拉趁机把她父亲和哥哥的土地全部收归到她和自己儿子的名下,成为封地事实上的管理者。许多女人把丈夫的领地管理得井井有条。12世纪,博鲁的耳咽耳咽,威廉·古埃特二世的妻子,在丈夫参加 *** 后,经常独自主持法庭审理案件,确认封臣缴纳的贡品。当她的丈夫在1115年左右回来时,他发现家族中的封地管理得很好,秩序井然。

而且,在没有父亲的家庭里,母亲对孩子有完全的控制权。伦巴第法律明确规定,在孩子年幼时,丧偶的母亲可以充当家庭的领导者、经济财富的仲裁者和孩子的唯一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寡母往往“垂帘听政”,代替子女管理庄园,从而对子女和封地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贵族子弟自然更尊重自己至高无上的母亲,希望通过继承母姓来彰显身份。

波瓦图的纪尧姆五世没有从他的母亲艾格尼丝(来自勃艮第)那里继承土地,路易九世也没有从他的西班牙母亲布兰奇那里继承法国。但是,他们都随母姓。勃艮第的艾格尼丝本身就是一位名媛,她在开普家族的发展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儿子年幼时,她积极参政,为儿子创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因此,她的儿子在11世纪的《波提文 *** 》中被记载为“威廉伯爵,艾格尼丝伯爵夫人之子”。同样,路易九世之所以认同他“布兰奇之子”的称号,主要是因为他意识到了太后的重要地位,因为她在大众眼中是一个非常有尊严的角色。在她儿子的童年时期,她担任摄政王,并继续对王室的政策施加影响。

在10-12世纪的阿拉贡、西班牙和法国南部的特许状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特点:每当封臣或领主被授予终身职位并宣誓效忠时,他们往往会在誓约中反复提及自己的母系氏族,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在法国马格劳纳的 *** 中,有这样的记载:1155-1160年,一个被册封的封臣宣誓效忠,在誓词中,他始终把自己视为母系家族的一员。虽然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在宣誓现场,他“命令”他们的儿子这样做,而没有感到任何不妥。由此可见,西欧采用的是母系姓氏。

开放之风:高雅爱情的流行与社会观念的转变

随着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文化和性别观念的变化也在同时发生。不得不提的是10-13世纪西欧的雅爱热潮,挑战了传统的性别观念,间接推动了随母姓潮流的发展。

体现优雅爱情的骑士忠诚场景

所谓“宫廷爱情”,简单来说就是指中世纪流行的那种年轻骑士与已婚贵妇之间的“纯洁”和精神上的爱情。在 *** 期间,妇女有机会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因此,他们有足够的金钱和自由来支持他们的崇拜者,并与他们保持浪漫的精神爱情。大约在1030年,在意大利北部的瓦扎,蒙费拉的威廉三世的妻子虔诚地拜访了一位圣徒的坟墓。她“被崇拜自己的骑士包围”,然后遇到了一个向她乞求施舍的乞丐。她拒绝了,说自己没有足够的财富满足自己“和所有追求我的人”。

翻阅中世纪男女行吟诗人的抒情诗,可以发现高雅的爱情最早是建立在男女自愿的基础上的。男人不能凭借权力要求女人爱他。同样,一位女士也不能轻视一个向她求爱的地位低下的男人。法国的行吟诗人玛丽·德·法兰西(Marie de France)在她的诗《埃圭坦》(Eguitan)中说,南特国王埃圭坦向他管家的妻子求爱时,那位女士忧心忡忡地说:“如果我碰巧爱你,我给了你你想要的东西,这仍然不是一种平等的分享;因为你是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国王.....你将把爱情税作为你的力量。没有平等的爱是没有价值的。”伊库坦王发誓:“我把自己献给你;真的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和仆人!我发誓,我会完全按照你说的去做……我们是彼此的国王。”

中世纪吟游诗人的活动场景

另外,优雅的爱情是一种女性主导的爱情。“dame”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domina,意思是你的妻子处于支配地位。同时,在吟游诗人的诗歌中,主人公习惯于称他心爱的女人为“大人”。优雅爱情中的男女,是按照分封制中封臣的契约行事的。就像女棋中的皇后,位置至关重要。随着高雅爱情的流行,尊重和保护女性成为贵族社会的一种时尚。《蜡笔传奇》的主人公兰斯洛特说:“当一个骑士独自找到一个女人时,如果他在乎自己的好名声,那么如果他不尊重这个女人,那就像自杀一样。如果他攻击她,他将永远被嘲笑。”

优雅的爱情让西欧社会的开放程度达到空之前的高度。一种新的婚姻观念出现了,那就是独身和对婚姻的忠贞是“无聊”的,甚至再婚也不是什么大事。年轻男女频繁更换伴侣,结果,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的数量大大增加。在这种复杂的家庭关系中,需要在父亲的姓氏上加上母亲的姓氏来识别身份。

卡罗琳王朝的秃头查尔斯常被称为“朱迪思之子”。他之所以有这个头衔,一方面是因为他母亲是卡罗琳王朝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另一方面也和王朝中叫查理的人太多有关。这也有助于区分他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洛瑟和路易,谁是他的Lother,虔诚的路易之间的婚姻的产物,在他早年。1138年,一份法国人口登记册这样区分了同母异父的孩子:“’(彼得勒斯·维莱尔米·LMI)是杜尔西亚娜的儿子,而他同父异母的兄弟贝特朗是露西娅的儿子。”

一方面,高雅恋爱的社会氛围是 *** 以来女性经济地位提高的缩影;另一方面,冲击了传统的女性观和婚姻观,促进了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因此,无论是从母亲经济地位的角度,还是从区分子女身份的实用价值来看,以母亲的姓氏作为突破传统桎梏的突破口,都更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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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中猖獗的私生子现象、女性继承权和财产权的确立、高雅爱情的流行以及婚姻观念的转变,都成为这一时期母姓现象出现的助推因素。贵族骑士和牧师为了履行职业职责,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所谓的“家庭照顾”,这反过来又极大地扩展了女性的经济职能,增加了她与世界的联系,使她的子女以母系家庭为荣。作为等级森严的男权社会中的一股反传统逆流,随母姓现象不仅反映了男权社会结构的复杂性,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妇女运动的历史基础提供了新的视角。

参考

1.易:《西方女性史》,商务印书馆,2009年。

2.苏珊·莫沙尔·斯图阿德编,《中世纪社会中的妇女》,宾夕法尼亚大学,1976年

3.[ To]苏拉米斯·萨哈:《四年级——欧洲中世纪妇女史》,林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编辑:钟源

校对: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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